针对问题:被中介起诉跳单法院如何判

海盐法律咨询 2025-04-15
你好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驳回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法院判定被中介起诉“跳单”案件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规定,即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具体判决情况如下:

构成“跳单”的情况

如果中介能证明以下几点,法院一般会认定“跳单”成立:

- 存在有效的中介合同:双方签订了明确的中介服务合同,或者虽无书面合同,但存在事实上的中介服务关系。如北京朝阳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虽买房人与中介未签订书面合同,但根据微信聊天记录等,确认双方成立事实上的中介合同关系。

- 中介提供了服务:中介按约定提供了房源信息、带看房屋、促成交易谈判等服务。比如在某案例中,中介公司带委托人实地察看了房屋,并与原房主磋商房价。

- 委托人利用了中介的服务:委托人绕开中介,利用其提供的交易机会或媒介服务与第三方达成交易。如有的案件中,委托人接受中介服务后,又通过其他中介与同一卖家交易,且无法证明后一中介的房源信息是独立获取的。

不构成“跳单”的情况

若存在以下情形,法院通常会判定不构成“跳单”:

- 房源信息非独家:卖方将房屋通过多家中介挂牌出售,买方通过其他公众可获知的正当途径获得相同房源信息,且未利用原中介的信息和服务。如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中,陶德华通过多家中介了解同一房源,最终选择其他中介成交,未利用中原公司信息,不构成违约。

- 中介服务未完成:中介未按约定完成服务,如未促成合同成立,且委托人未利用其提供的服务私自成交。如翔安区法院审结的案件中,中介未促成房屋买卖价格达成一致,且房源信息非独家,最终法院认定不构成“跳单”。

如果法院认定“跳单”成立,会判决委托人向中介支付约定的佣金或报酬,还可能要求承担违约责任;若不构成“跳单”,则会驳回中介的诉讼请求。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看合同怎么约定

相关文章

瓯海区看守所地址 温岭市看守所地址 宁波市律师 浦江律师 衢州律师 广德律师 歙县律师 宁海刑事律师 舟山刑事律师 苏州刑事律师 开化法律咨询 海盐县律师网 永嘉县刑事辩护律师 诸暨市刑事辩护律师 杭州市临平区律师 桐乡市律师 武义县专业刑事律师 衢州市柯城区取保候审律师 绍兴市越城区刑事律师咨询 温州市洞头区律师 台州市路桥区律师网 湖州吴兴离婚律师 象山刑事律师 遂昌律师哪个好 舟山律师事务所 三门律师事务所 杭州刑事律师 开化刑事律师 景宁刑事律师 兰溪律师